近日,有粉丝问小博,“在海南注册境外投资公司,企业税收一块政策是怎么样的?海南注册境外投资公司有哪些优势?”小博给他作了详细解答,今天分享出来,希望能帮到想在海南注册投资公司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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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海南注册境外投资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1、境外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项优惠需要具备以下2个条件:

(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 (含) 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2)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2、企业所得税

目前,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内一般都按25%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是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政策高地,也只有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才有机会享受到15%的所得税,机会少之又少;而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

3、个人所得税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规划,《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规定, 明确了封关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人才类型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①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②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 万元人民币以上;③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个人所得税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基金经理、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公关人员、财务数据分析人才、财务法学人才财务财务人员、财务审计人员等,即使是在没有明确列名的企业人员名单上,但是只要工资水平达到标准,同样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4、对于创投风险投资机构的奖励

《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海府规〔2021〕12号提出创投风投机构奖励。对投资海口市辖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QFLP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简称,是指在海南省依法 由境外的企业或自然人参与投资或设立并实际经营的,吸引境外资金,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按照《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的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QFLP不设联审机制,以推荐函制度替代,登记注册简便高效。

目前,施罗德、红杉资本、云锋资本、中粮资本等国内外知名专业基金管理企业已聚集海南,设立多只基金。截至2022年8月,落地QFLP基金80只,注册资本共计83.56亿美元,累计流入12.05亿美元;QFLP基金管理企业19家,注册资本共计4.43亿美元,累计流入1151.03万美元。

6、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2021年4月8日,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为境内高净值人群进行海外投资及跨境财富管理开辟新的通道,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办法出台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8月初正式公布海南自贸港首批QDLP试点企业名单,名单公布后,试点企业敏捷反应,争取基金快速落地。

二、2023年海南注册境外投资公司有哪些优势?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税收优惠、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等制度构建,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开展交易提供了便利,同时将极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RCEP是由东盟10国外加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共15方成员共同协商,在贸易便利、投资便利、关税优惠、国民待遇等方面达成了一系列互惠的协定,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起航,这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投资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便利。

而且,海南,作为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开放的大门将开得更大、更快、更早,并着力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体系,打造外资外企聚集的新高地。

“唯一”意味着自贸港目前只有海南独此一家,与中国做生意的外资企业,如果要开辟和深耕这个庞大市场,海南是面向外资试水中国开放政策的最佳场所。

“更大”意味着外资准入优势不断凸显,特别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将可能进一步缩减,对外资进入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投资准入,海南将比别的地方力度更大。

“更快”意味着时间短,外资在海南享受的政策不会漫长等待,在海南的投资回报也会立竿见影。

“更早”意味着谁先布局海南,谁就会更早地享受政策红利,赢得市场先机。

“全球竞争力”表明海南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与新加坡、迪拜、香港等世界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在开放政策和制度方面具有后发优势,对一个地方的投资不仅看当前更应该看长远。长远看,国家给予海南的开放政策具有持续性、稳定性,海南也会彰显其具有竞争力的制度体系,稳定外资投资预期。

附:海南投资相关政策文件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发〔2020〕8号)

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 (琼发改财金〔2021〕709号)

3.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琼金监函〔2020〕186号)

4.《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琼金监〔2021〕37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8〕67号)

6.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基金企业登记和监管工作暂行办法》 的通知(琼市监〔2019〕2号)

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8.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

9.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

10.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府〔201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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