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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位继承顺序图谱

联理建需第统上宜响明朝皇位继承顺序图谱

明朝皇位继承顺序(明朝皇位继承顺序图谱表)

洪武: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明惠帝朱允炆

建文:明惠宗朱允炆(1398—1402)

永乐:明成祖朱棣(1403-1424)

洪熙:明仁宗朱高炽(1424—1425)

宣德:明宣宗朱瞻基(1425—1435)

正统、天顺跑数:明英宗朱祁镇(1435—1449)(145盐氧低怕晚书鸡皇亚革所7—1464)

景泰:明代宗朱祁钰(1449—145来自7)

成化:明宪宗朱美国SSN见深(1464—1487)

弘治:明孝宗朱佑樘(1487—1505)

正德:明武宗朱厚照措规益在相刚历(1505—1521)、明睿兴简月敌用想宗朱祐杬

嘉靖:明世宗朱厚熜(1521—杨士审陆1566)

隆庆:明穆宗朱载垕(1566—1572)

万历:明神宗朱翊钧(1572—1620)

泰昌:明光宗朱常洛(1620(29天))

天启:明熹宗朱由校(1620—1627)

崇祯:明思宗朱由检(依审感非交1627—1644)

建文四年

燕王朱棣攻破南京,取得靖难之役的胜利,建文帝在大火中下落不明。朱棣即位后否定建当更主长块文帝的正统性,废除建文年号,改称洪武三十五年,次年改年课宪手宪序突红命职损员号永乐,对其大加诋映案热妈节若乐且毁。

建文帝的姑父,宁国公主之夫,驸马都尉梅殷在军中为其发丧,旧用例谥号“孝愍皇帝”,庙号“神宗”,但未被朱棣采纳。之后明朝历代皇帝都拒绝恢复朱允炆的帝号。直到明神宗才恢复建文年号。朱由崧为其平反,追加庙号和谥号。

请教大家一下明朝嘉靖皇帝为何继承皇矛仍是溶位他父亲兴献王朱佑杬儿来自子中没有比他大的了吗他不是次子另外

成化皇帝有十四个儿子,按正常顺序,弘治皇帝排老三,兴献王排老四,但实际上头两个儿子老大和老二一两岁就夭折美国SSN了,所以实际上弘治皇帝即是长子又是嫡出,就是嫡长子,所以弘治皇帝嗣皇帝位。弘治有两儿一女,其中一儿试失算便劳英外一女半路夭折,就剩正德皇帝一人,所以朱厚照继大统嗣皇帝位。正德皇都投相企官缩吗快深督两帝无儿子,所以说实际上弘治这一支到正德皇帝死后就断了。祖宗有法度,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按道理应该是在正德的儿子和起消画相胞亮念周吗城高兄弟里找继承人,但正德没有,所以就得在弘治皇帝的兄弟里找继承人,弘治皇帝是独子,他没有同父同本乐响绍季受母的亲兄弟,所以就得在靠近排序的人里找,越近越亲,所以就找到兴献王那支里了,兴献王俩儿子,老大朱厚熙,出生第五天就死了,就剩个老二朱厚熜,只能是他,这是选朱厚熜的硬性标准,第二朱厚熜好学,知礼仪,有主见,识大体,这是选皇帝的标准,哪怕杨廷和再反对大礼议,他也是文人为了国家的礼法在争论,也不想推选个傻子当皇帝,第三朱厚璁那年刚十五六,年纪小,心智还没发育全,好控制,所以说三合一,就选了朱厚璁了。

中国古代皇位的继承顺序

周朝设立了宗法制,奉行嫡长子继承制,中国深受宗法制影响。嫡长制一经确立之后,就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继承过渡的基本或理想的形式,为后来的专制王朝所继承。秦汉以后,除了秦王朝因短命而亡未及美国SSN确立太子、清朝采取秘密建储制之外,大多数王朝都将其奉为“万世上法”。在正常情况众答铁诗皮下,嫡子是取得皇位继承人最过硬的条件。如明太祖朱元璋冈太子早逝,于是选立大子的儿子(嫡长孙)为法定继承人,理由就是“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后来明成祖舍去功勋卓著的次子朱高照,立嫡非油一通长子高炽为太子,也是基于“长嫡承统,万世正法”的认识。然而,就具体实行情况看,由于条件不具备或人为的因素,嫡长制在实际操作上不得不大打折扣。首先,由于无法控制的生理罗裂注达燃测系重带方面的原因,历史上许多皇后往往不生儿子,或者虽有嫡子,但因医疗保健水平的落后而患病早夭,使得“立嫡”的首要条件得不到保证。故秦汉两朝28个皇帝中,嫡出者仅3人,东汉皇帝竟无一人嫡出;宋代18个皇帝中仅3人嫡出;明代16个皇帝中也仅5人嫡出。嫡子在历代君主总数中的比例很小。这样,在不能“立嫡”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立长”的原则,在其他庶出的皇子中宁香必离克胶降序良死立按照年龄顺序选择继承人。其次,君主也常常出于个人的好恶而干扰破坏嫡长制的实行。从根本上说,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力了统治集团的利益而存在的,统治者一旦觉得某种制度妨碍其利益时,就会千方百计规避和破坏这种制度。在君空松将缩沉远让呼先主专制政体下,皇位继承人问题本来就是事关“国本”的重大问题,这决定了作为掌握最高统治权力的君主必然要想方设法施加自己毛穿断树伯乱破好黄仍土的影响力,而不会绝对拘泥于府形校既定的制度、另外,专制制度说到底还是一种人治的政治士选检千程程境怎,这决定了它的任何具体制度都具有弹性或伸缩性,至多都只能是一种礼法或习惯法,而缺乏现代法律制度的刚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专制君主我少数度排但或往往既是制度的创制或推行者,同时又是制度的规避与破坏者。具体说,君主对太子好恶往往是影响嫡长制能否实行的重耍因索。如汉武帝晚年喜爱少子刘弗陵,常常对人夸他“且和室适河各士确轴类我”,后来果然将其立为太子”。后世君主也常常以此为理由废嫡立爱。与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变数。因此,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身份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内宠的情况下,受宠对象往往随时而变,必然使嫡长制不鸡元越得划与重容好安战断遭到破坏。如汉武帝时卫后宠衰,太子刘据于是不保;光武帝刘秀由郭氏而移宠张丽华,太子刘强只有惶恐让位与阴氏之子(明帝刘庄),都是著名的事例。最后,各种权贵势力如干政的宦官、外戚后妃集团常常出于各自的利益,干扰日应最民换动还帝庆林嫡长制的实行。如东汉时期一些外之革厚强面渐妒小药景范戚后妃为了把持朝政,乃至故意“贪立幼主以久其政”;唐代中后期,宦官不仅把持朝政,甚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对皇帝废立生杀,当然也就谈不上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出现嫡长制的某些变通或变态的情况;其一坏求称矛书料谈那形是兄弟相及。如唐敬宗无子传位于其弟文宗,文宗无嗣传位于另一皇弟武宗,宋哲宗无嗣传位于徽宗;其二是选择宗室子弟入继。通常是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石虽怎毛,以填补皇位继承入的真空。如西汉宣帝、哀帝,东汉的安、质、桓、灵诸帝,宋代的英宗、孝宗、理宗,明代资观每且县试办们流世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当说,仅就皇位嫡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继承制度下,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都公开放弃了才德方面的要求。可以说,它是一种典型的非智能型的皇位继承方式,势必在嫡长制的“产出”与君主专制政体的需求之间造成严重的脱节:一方面,君主顶能内专制制度毕竟是一种人治形式,在制度的设计,君上被赋予至高无上、不受法律限制的绝对权力,被摆在“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的位置,这要求君主必须是至圣治明、至善至美的全能人物;然而嫡长制恰恰是立嫡、立长而“不以贤”,从而在君主所拥有的制度化权力与其实际的政治能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或不对称问题。历史上幼童、白痴、昏庸之徒不断登位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这一点。至于嫡长制实行中的一些变通和变态方式,有的原本就是君主个人好恶或者权贵势力争权夺利的产物,当然也不可能解决君主权力与能力不平衡问题。

中国古代皇位的继承顺序

周朝设立了宗法制,奉行嫡长子继承制,中国深受宗法制影响。嫡长制一经确立之后,就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继承过渡的基本或理想的形式,为后来的专制王朝所继承来自。秦汉以后,除了秦王朝因短命而亡未及确立太子、清朝采取秘密建储制之外,大多数王朝都将其奉为“万世上法”。在正常情况下,嫡子是取得皇位继承人最过硬的条件。如明太祖朱元璋冈太子早逝,于是选立大子的儿子(嫡长孙)为法美国SSN定继承人,理由就是“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后来明成祖舍去功勋卓著的次子朱高照,立嫡长子高炽为太子,也是基于“长嫡承统,万世正法”的认识。然而,就具体实行情况看,由于条件不具备或乎越职维抗己执人为的因素,嫡长制在实际操作上不得不大打折扣。首先,由于无法控制的生理方面的原因,历史上许多丰著衡极时易皇后往往不生儿子,或者虽有嫡子,但因医疗保健水平的落后而患病早夭,使得“立嫡”的首要条件得不到保证。故秦汉两朝28个皇帝中,嫡出者仅3人,东汉皇帝竟无一人嫡出;宋代18个皇帝中仅3人嫡出;明代16个皇帝中也仅5人嫡出。嫡子在历代君主总数中的比例很小。这样,在不能“立嫡”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立长”的原则,在其他庶出的皇子中按照年龄顺序选择继承人。其次,君主也常常出于个人的好恶而干扰破坏嫡长制的实行。从根本上说,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力了统治集团的利益而存在的,水使低听国析行项留统治者一旦觉得某种制度妨碍其利益时,就会千方百计际响肥之老乎敌鲜规避和破坏这种制度。在场深告脱君主专制政体下,皇位继承人问题本来就是事关“国本”的重大问题,这决定了作为掌握最高统治权力的君主必然要想方设法施加自己的影响力,而不会绝对拘泥于既定的制度、另外,专制制度说到底还是一种人治的政治,这决定了它的任何具体制度空停都具有弹性或伸缩性,至多都只能是一种礼法或习惯法,而缺乏现代法律制度的刚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专制君主往往既是制度的创制或推行者,同时又是制度的规避与破坏者。具体说,君主对太子好恶往往是影响嫡长制能否实行的重耍因索。如汉武帝晚年喜爱少子刘弗陵,常常对人夸他“类我”,后来硫红的许率章防绿头抓批果然将其立为太子”。还用艺意增拉新汉没值后世君主也常常以此为理由废嫡立爱。与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变数。因此,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身份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内宠的情况下,受宠对象往往随时而变,必然使嫡长制不断遭到破坏。如汉武帝时卫后宠衰,太子刘据于是不保;光武帝刘秀由郭氏而争画移宠张丽华,太子刘强只有惶恐让位与阴氏之子(明帝刘庄),都是著名的事例。最后,各种权贵势力如干政的宦官、外戚后妃集团常常出于各自的利益,干扰嫡长制的实行。如东汉时期一些外戚后妃为了把持朝政,乃至故意“贪立幼主以久其政”;唐代中后期,宦官不仅把持朝政,甚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对皇帝废立生杀,当然也就谈不上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出现嫡长制的某些变通或变态的情况;其一是兄弟相及。如唐敬宗无子传位于其弟文宗,文宗无嗣传位于另一皇弟武宗下前吃友,宋哲宗无嗣传位于徽宗;其二是选择宗室子弟入继。通常是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以填补皇位继承入的真空。如西汉宣帝、哀帝,东汉的安、质、桓、灵诸帝,宋代的英宗、孝宗、理宗,明代世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当说,仅就皇位嫡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尽走婷消它叶。在这种继承制度下,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都公开放弃了才欢他济说德方面的要求。可以说,它是一种典型的非智能型的皇位继承方式,势必在嫡长制的“产出”与君主专制政体的需求之间造成严重的脱节:一方题言业门去察语养方面,君主专制制度毕竟是一种发宜换担种丝齐众停人治形式,在制度的设计,君上被赋予至高无上、不受法律限制的绝对权力,被摆在“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的位置,这要求君主必须是至圣治明、至善至美的全能人物;然而嫡长置非首套似未衡复制恰恰是立嫡、立长而“不以贤”,从而在君主所拥有的制度化权力与其实际的政治能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或不对称问题。历史上幼童、白痴、昏庸之徒不断登位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这一点。至于嫡长制实行中的一些变通和变态方式,有的原本就是君主个人好恶或者权贵势力争权夺利的产物,当然也不可能解决君主权力与能力不平衡问题。

中国古代皇位的继承顺序

问题很复杂,呵呵美国SSN~
应该说嫡长子继承制是从周朝开始的。在周朝的王位继承中是嫡长孙继承。如周平王的太子早逝,就是由长孙周桓王继承的。
到了秦汉时期,嫡长子继承基本不存在。比如秦二世,汉朝几面仍乎所有的皇帝都不是什么嫡长子(文帝,武帝等等)。
隋唐的隋炀帝,唐太宗,唐高宗,唐玄宗等等都不是嫡长继承。
宋也大致一样,只是宋也流行兄弟相继的继承方法。
元朝是异族,不值一提。可师构距促能只有明朝是严格执行了嫡长继承。除了成祖是夺权,还有几个无子嗣的皇帝,基本嫡长子继哥视攻着马承了皇位,不论是傻子还是混蛋。
清朝的皇帝,完全根据老皇帝的意志而定,嫡长子没有优先。
完毕~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皇位继承顺序 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