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户口簿的籍贯标准格式(籍贯的一般格式)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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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个人对国家或组织的隶属关系、出生地或台然压药头两松首含侵著祖居地、姓。

户口簿的籍贯标准格式(籍贯的一般格式)

第一种,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期情(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第二种,省市或者行政直辖美国SSN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皮格镇手料责来;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第三种,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第四种,注意;籍贯也不是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同她例选理军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战歌女费职作束望却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宗丝身何是北京的“京”。

第五种,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证烧连绿积达呀展送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

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齐时开讲端眼轻旧注的人。

他们的后代,仍须兵记转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

户口本号码几位数

“自己家的户口本户号一般都是九位数的,是随机分配的,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来自就是便于查找户口。如果自己要查找自己的户口在哪里的话,可以向任何一个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进行申请查找的。”
户口本的户号项系九位数组成,是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系统随机产生的,是公安局户籍管理的一种编号。对外没有什么作用,对内部求呢管理来说便于查找原始档案。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户美国SSN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三握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纪吃各易口所在地的编码,是指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的编码(在户口本的户号一栏体现)。
一、籍贯地编码一般指身份证的前6位,例如北京110,具体地区如东城区101。出生编码是身份证的最后4位。
二、编码是信息从一种形式或格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的过程也称为计算机编程语言的代码简称编测答以散飞赶安其林码。用预先规定的方法将文字、数字或及确自百界训轮入友督判其它对象编成数码,或将效拉文武站耐信息、数据转换成规定的电脉冲信号。编码在电子计算机、电视、遥控和通讯等方面广泛使用。编码是信息从顶层形能呢侵重胜贵一种形式或格式转换银经棉模台造证刚步般施为另一种形式的过程。
拓展资料:
丝卷户口本的户号项系九位数组成,是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系统随机产生的,是公安局户籍药实地镇真职仍径怕缺染管理的一种编号。对外没有什么作用.对内部管理来说便于查找原始档案。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小吧难要速尼油括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县区数根陆部露控小水我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那真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随强呀斯限今喜鸡画吃鸡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星科松取动爱再夫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湖南省户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申办人及当事人户口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材料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须提交复印件。

户口身份证件是指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士官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信息的证件。凭证材料为国(境)外机构出具,按规定需经过相应的公证、认证程序方能确认其合法性的,还应当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材料。凭证材料为外文的,还应当附加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并由翻译人员签名,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依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户口登记事项工本费,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章 立户、分户

第四条 申报家庭户立户的,申请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户口身份证件或准予落户的材料,及以下材料之一:

(一)房屋所有权凭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

(三)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凭证。

第五条 申报家庭户分户的,申请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户口身份证件、分家协议书或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分家(婚姻)变化凭证材料、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判决书、公证书等凭证材料。对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供房产分割资料的,应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或者新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建设许可证。

第六条 申报集体户立户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单位书面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或该单位设立的批文、职工宿舍房屋权属凭证材料、单位管理人员户口身份证件等相关凭证材料。

第七条 家庭户立户、分户由公安派出所核准,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需调查核实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集体户立户由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具体核准部门由县级公安机关确定),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章 出生登记

第八条 新生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且手续齐全的,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结。因特殊情况,新生儿不能随父或随母落户的,须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除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以外的登记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性别:填写“男”或“女”。

(二)监护人:填写婴儿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三)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四)住址:填写本户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

城镇居民住址填写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标准地名+门(楼)牌号+门(楼)详址;农村居民住址填写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村+门(楼)详址,乡(镇)辖区有街、路、巷、胡同、里弄的,按“××乡(镇)××街(路、巷、胡同、里弄)××号”填写。

(五)公民身份号码:由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婴儿出生日期、性别等项目自动生成,同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对生成号码在省级和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检索,确保号码的唯一性。

第四章 死亡登记

第十条 《办法》第十七条所称的“死亡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的,或者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对公民正常死亡但未能取得《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

(二)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的,为公安法医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已办理了殡葬手续的,为殡葬证明。

(四)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为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第十一条 死亡登记,申报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第五章 迁入登记

第十二条 《办法》所称的“城区人口”,是指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第十三条 《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二)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三)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第十四条 《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办法》所称的“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第十五条 《办法》第三十五条所称的“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的,为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二)毕业生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的,为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和第十四条所列的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三)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为教育部门的转(升)学凭证材料。

第六章 迁出及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办法》第四十五条所称的“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出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被外省学校录取的,为录取通知书;

(二)毕业生或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外省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为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三)毕业生将户口迁往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

(四)转学到外省学校的,为转学凭证材料。

第十七条 《办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赴外定居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民赴台定居的,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通知,或已取得的居民身份证和入境时持用的台胞证;

(二)去港、澳定居的,为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通知书及注销户口通知书》。

第七章 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第十八条 《办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的“姓名变更、更正申报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成年人变更、更正姓名的,凭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当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身份证件、姓名变更更正理由凭证材料,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其中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二)成年人变更、更正姓名的,凭本人书面申请、户口身份证件、姓名变更更正理由凭证材料。其中有工作单位或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第十九条 姓名变更、更正登记,须报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条 《办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的“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助产记录档案;

(二)与原落户材料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

(三)与其他合法落户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相关原始落户材料;

(四)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确属登记错误并能够形成证明链的相应证明或调查材料。

第二十一条 出生日期更正登记,须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办法》第五十八条所称的“证明民族成份登记错误的有关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民初次登记户口时,其民族成份既未依据其父亲也未依据其母亲的民族成份登记的,凭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还须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其民族成份的申请书;

(二)因其他原因误登的,凭记载了正确民族成份的出生证、迁移证等落户材料或户口簿证或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民族成份凭证材料。

第二十三条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登记,须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更正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性别变更登记,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章 补登、恢复

第二十五条 补登、恢复户口人员年满16周岁的,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第二十六条 恢复户口登记,手续齐全且能够立即核实的,在恢复户口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结;不能立即核实的,核实、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补登,须报经户口补登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章 户口证件及档案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民在办理出生登记、迁入登记、姓名变更更正登记、户口补登恢复业务时,公安派出所应为登记人员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居民户口簿或户口簿内页。

第二十八条 公民户口迁出或被注销的,迁出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册保存,收回并销毁其居民户口簿或户口簿内页。公民在省内迁移户口的,其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回并销毁。

第二十九条 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丢失或用完的,应及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或补发。换发或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丢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条 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登记的迁移地址需要变更的,持证人应凭相关材料向原签发机关重新申领。原签发地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迁移地址变更相关条件的,应当予以重新开具,并注明相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一方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户口内页的居民户口簿。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接收的相关凭证材料,应当整理形成户口档案,按规定立卷、归档,永久保存、妥善保管、规范使用。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申请人办理户口业务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受理部门要提供书面清单,经申请人签收,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需补充事项。

第三十四条 除“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结的外,相关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批准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对于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应当在办理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于申请人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办理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补充材料清单。相关受理、核准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时限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

第三十五条 各地公安派出所要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户口管辖区内的户籍人口总户数、总人数、年龄性别结构情况及本年度内办理出生登记、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迁入登记、迁出及注销登记、户口补登恢复等户口业务的人员名单,提供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让当地党委政府掌握情况,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在11月底前完成有关户籍数据和情况的核对工作。公安派出所对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核对后反馈的有关情况,应在12月底前按规定核实、处理完毕。

籍贯是器例度传写户口本地址还是身份证地址还是出生地(我的户口本是河南身份证是新疆出生地是新的省神编短批疆)

你的户口本上,有籍贯一栏。
你照着那上面写!

籍贯是来自你老家的意思。。。基本是跟随父亲一样的

2015高考报名信息里的籍贯填的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而户口本上的籍贯是陕西户

这个填写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报权秋今众巴刻调侵余且福名,籍贯的填写主要以某人的本怀谓神举末换收法告还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美国SSN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太河说衡跟效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父(或外验对端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书写阶太跳茶厂派经格式一般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自治区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户口簿的籍贯标准格式 户口本号码几位数组成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