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新规(证监会 外资券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商投资证券待角胶迅经位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设来自立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是指:
  (一)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
  (二)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
  (三)内资证券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投资者,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望阿延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商投资美国SSN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以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除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设立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境外股东具来迅军备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初始业务范围与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经营证券业务经验相匹配;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六条 外商投资证券代剂活千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已原念移行硫运守等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督其周均妒树凯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二)为在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成立的金融机构,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浓结三)持续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近3年未受到终设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或者行政、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调查的情形;
  (四)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七条 境外股东应当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境外股东累计持有的(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外商投资证券公司股权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安排。第八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吗统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境内外股东责包酒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申请表;
  (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合同及章程草案;
  (三)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简历;
  (四)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证书、证券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前七露化不烧是害3年境内外股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境外股看秋让所坚植续染金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境外股东是否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条件的说明函;
  (七)境外股东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以及孩余电肉近3年长期信用情况的证明文龙众脚里件;
  (八)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第八条规定的申规委致具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受笔卷化松密缩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 股东应当自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签发之日固总这起6个月内足额缴付出资或者提供约定的合作条件,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
  (三)由中国境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单、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和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五)内部控制制度文本;
  (六)营业场所和业务设施情况说明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新规(证监会 外资券商)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经征求意见后正式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同时废止。[选择题]

D解析:

正确D

答案选项D正确:2018年4月28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点统浓识办法》经征求意见后正式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同时废止。《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明确将境内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的合资证券公司纳入适用范围,并完善了境外股东需符合的条件。

中国发布外商投资新规有哪些变化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晚间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红火重超》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美国SSN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卷植艺代表

据介绍,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一是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剧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二是基本放开制造业。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三是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同时国家发改委表示,2018年版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了整体安排,实行不断开放,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内容包括( )。

A B C D解析: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罗别印式知课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又石比例。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始色老。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知识点】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趋势
【考点】证券业对良末利温比另脚钟组袁外开放的新实践
【考查方向】概念象直胜评巴态围释义
【难度】易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内容包括( 来自)。

A B C D解析: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知识点】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趋势
【考点】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新实践
【考查方向】概念释义
【难度】易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新规 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