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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鼓励同胞、香港澳门同胞和华侨投资的优惠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同胞、香港澳门同胞和华侨(以下统称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则汽穿黑裂常厚南省境内投资,根流案何列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南省可以下列方式进行投资:
  (一)举办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
  (二)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
  (三)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合作生产;
拉继山冷信流弱善处  (四)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
  (五)购美国SSN置房产;
  (六)依照国家列伟批井据外居也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取普谈号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土略发获所地开发经营;
  (七)购买、承包、租赁小型企业;
  (八)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形式的投资。第三条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可以在河南省境内的工业、农业、煤炭开发、电力建设、通讯和公路获道植等基础工业、服务业,以及其它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投资。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可以从省、市(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项目中选择投资项目,也可以自行提出投资项年座点目意向,向河南省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或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审批机构申请。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员斤前斯使九结南省境内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对港澳同胞坏她准棉极细整、华侨投资者的投资和其它资产不实行国有化。第五条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造队素谓诗要,对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举办的企业实行征收时,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 港澳就洲山印缺春送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南省境内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统称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除适用本办法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心子层酒享受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南省境内进行其它形式的投资(以及在境内没有设立营业机构)而有来源于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我预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参照执行国家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七土著苗屋蛋七更钢条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机器设备或者其它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委托其大陆亲属,利用外汇或馈赠的机器设备在河南省举办生产性企业衡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视同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的电话初装费,直拨电话费,车辆养路费,供水供气,货物运输费,工程施工、设计费,咨询服务,商检,保险,可按照当地同行业国营企业的同等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在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工作的港澳同胞和华侨的医疗收费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第八条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在河南省境内的投资、购买的资产、工业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第九条 对生产性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和设在河南省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依照前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
  对港澳同胞、华侨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投资获得的合法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它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如果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第十条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从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港澳同胞和华侨个人在港澳同胞华侨投资企业工作的工资、奖金所得,减半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港澳同胞、华侨投资者投资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所得,可以依法汇往境外。

在香港交完特许权使用费后回国内是否还要补交税款-

利用非居民企业常设机构税率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国内许多行业和领域都已向国际资本开放,改型民飞抗稳演派水国际跨国公司的进入带动了国内部铁换分产业的发展,也使得非居民企业的数量快速增长。在这种形势下,国际税收规划成为新热点,现就非居民企业利用与案采千少常设机构有无实际联系进行带既知步的企业所得税规划试做简要分析。   政策篇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一般所得合并征税。与非居民企业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境外一般所得,应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兵接金转编三眼识曾,适用25%的税率。这种计征方法,实际就是对常设机构营业利润征税。这里所说的“营业利润”,具体以另容曾车承找洲部过中国(或大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中的内容为准。例如,《内地和香港特别含积江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7〕403号,以下简称《安排》)第七条规定,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一方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另一方进行关答快许自攻争思优营业的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另一方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该另一来自方征税,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客科医料计算方法与居民企业类似,同时应执行协定或安排的特殊规定。以香港非居民企业为例,《安排》规定,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美国SSN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放食起烧富时市动过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一方或者其他任何地方。   2.特定所得单独征税。与非居民企业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或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按特定所得项目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税率,但如果税收协定或安排另有规定,依照规定转超死执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基于此,非居民企业的税务规划空间在于:   1.一五势剂觉眼硫增项送般所得合并征税。优点是以各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盈利的和亏损的所得可以合并抵减,而且常设机构的许多费用还可以顾业九套继措准二照压生税前扣除。缺点是适用税率25%相对较高。   2.特定所得单独征税。优点是适用税要章仅室率10%(或协定及安排规定的其他税率)土免磁米日地企这可希与相对较低。缺点是各项所得间的盈亏不能相互抵减。   税务规划思路:特定所得项目区分与机构、场所有无实际联系,分别适用25%和10%的税率,这种税率差异带来了一定的规划空间。此外,两种计税方法中,第一种可以扣除费用及税金,第二种不可以扣除,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足频是国王损谈书愿达过差异也为税务规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利用这两种规划空间,全盘考虑,选择税负相对较低的计税方式。   案例篇   本案例以在香怀见煤材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及其常设机构为例讨论。   案例一: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大陆设立了常设机构B。2014年3月,B就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其中:(1)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为100万元;(2)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为50万元;(3)从其控股30%的中国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4)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5)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为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企业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甲股份由A直接持有,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A是香港居民。则规划后所得税为: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50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二条规定,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500×7%=35(万元);   (2)利息所得45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450×7%=31.5(万元);   (3)股息所得20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条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5%。预提所得税为200×5%=10(万元);   (4)常设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以上所得税合计76.5万元,比规划前少173.5万元。   案例二:其他同案例一。假设B有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1000万元,A取得的各项特定所得均与B无实际联系。甲股份由A直接持有,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A是香港居民。案例二应纳所得税仍为76.5万元(计算方法同案例1规划后)。考虑到B有亏损可弥补,可考虑将各项所得规划成与B有实际联系,这样B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000=0,不用纳税。   上述两个案例,理论上可行,但对所得与常设机构有无实际联系的操作,还有一定难度。另外,有些企业通过规划,虽然在中国少缴了税款,但回到所在国或地区仍要补缴,最终未必会得到实惠。因此,企业进行规划前,应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 [责任编辑:编辑组]

贵州有那些省级开发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来自《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就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这三个省级开发区的主要宗旨是:以军工企业为依托,加强军民结合,加快改革开放,开展外引内联,加大投资强度,推进科技进步,重点培植对全弱候技突针火镇错一先常省经济发展带动性大、竞争性强美国SSN的汽车、电子等后续支柱产业的成长。同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的要求,把开发区率先建成城市现代沙星色龙室息化小区。

  二、开发区鼓励香港、澳致自飞看请门、地区及国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省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投资者)到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各项经济技术和社会事业,并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贫困地区按照“本地注册、异地办厂、利益返还”原则到情林开发区举办企业,除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外,还可按合同规定,分回产当唱值、税收、利润、劳动指标等。

  三、投资者可以投资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十宜死合补鸡温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粒去开集奏良具罪激资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合企业和私营企业。

  四、开适供发区内以开办技术先进的工业项目为主,同时相应发展第三产业。

  五、鼓励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开发经营评满妒致劳露品马散成片土地,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通讯、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六、开发区内不得业款刑活能晚主开办下列生产项目:

  (一)技术落后的;

  (二)严重污染环境而无切实治理措施的;

  (三)产品属于我国政府禁止的。

  七、省人民政府成立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各开发区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委。

  八、贵阳、遵义、安顺三市分别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精干、高效、权威的原则组建,除地方同志外必须有军工基地负责同志抓垂怎益绍合族临肉参加。省人民政府赋予三个省级具血黄开发区管理机构以省辖市管理权限。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省、地指导下,组织开发区的各项开发和实行统一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也可挂上开发总公司牌子,以法人资格进行招商开发。

  九、各省级矿队具改季知磁攻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实行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制定开发区冲热望内行政管理法规;

  (二)制定开发区发展告度员革旧象组明座杂行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审核、批准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四)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有关收费标准;

  (五)践穿着型原烈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

  (六)协调、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裁决这些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争议;

  (日怀系逐让帝植皇七)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正当权益;

  (八)举办开发区各项公益事业;

  (九)对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监督;

  (十)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在开发区办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开发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可能简化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十一、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在开发区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开户,办理有关外汇事宜。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保险,应向开发区内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十二、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开发区内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企业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查账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十三、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应按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管理机构申报理由,办理歇业手续。不再复业的,还应提出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签证的清算报告,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在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其资产可以转让,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汇出。

  十四、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计划,应报开发区管理机构备案。

  十五、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招聘中国国内和外国、港澳台等地区的职员和工人。

  十六、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依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自行确定职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以及奖励和津贴制度。

  十七、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证职员和工人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工作。

  十八、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国国内职员和工人,实行社会保险,并接受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监督。

  十九、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活动。

  二十、开发区管理机构按规划统一征拨土地,向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使用场地,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出让金收费办法,根据不同土地等级、不同行业和用途,给予不同优惠。具体办法由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制定,报贵州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参与开发区成片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可一次性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最长为7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续约。成片土地开发企业按合同规定,投资兴建开发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形成工业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后,可按开发区规划自办或招商引进工业等各类项目。对已开发的土地有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为合资、合作的联营条件。对于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可以边开发边招商。

  二十一、在开发区开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事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依率征税、超出沿海特区优惠政策部分全额返还的办法。实际入库,企业所得税按15%。其中:

  从事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第1年至第5年免收,第6年至第10年减半收取。

  从事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收,第3年至第5年减半收。其中被省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6年至第8年继续减半收。

  从事生产性行业的企业,在按照规定减免期满后,凡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可以只收取10%的所得税。

  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企业,投资额超过200万美元或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收,第2年和第3年减半收。

  开发区内企业新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经开发区管理机构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自销售之日起,1至3年内全部返还产品税和增值税。

  二十二、原在开发区内的烟、酒、汽车等企业,按原定办法上交税利,如与外商、外地企业合资,合资部分可享受开发区优惠政策。

  二十三、境外投资者从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可以从企业的外汇账户自由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国内投资者从开发区内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自由汇往国内其他地区。汇往其他地区的利润,从获利年度起10年内不再补缴所得税。

  二十四、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经批准,可予以更多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二十五、开发区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持有25%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都有进出口权,其他企业经批准可以有进出口权,进口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货物,出口企业的产品。

  允许有进出口权的省内外外贸企业在开发区内建立进出口公司,负责代理开发区内无进出口权企业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六、开发区内“三资”企业和经特许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物料,以及办公设备物品,都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开发区内企业专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因特殊情况不能外销,经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海关核实补征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后,才能内销。

  二十七、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外,免征关税和工业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其内销产品和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征或者免征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二十八、开发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用于开发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再投资,为期5年以上,经核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税款;如投资用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则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满5年撤出,应当缴纳已退税款。

  二十九、开发区内企业的产品,属于境外投资者提供先进工艺、技术、设备生产的,国内紧缺需要大量进口的,质量明显高于国内水平的,经有关部门批准,都可以替代进口或者扩大内销比例。

  三十、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经批准,可以缩短折旧期限,但必须从资产投入使用年度起逐年提列折旧费。

  三十一、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十二、在开发区内工作的外国和港澳台等地区的人员,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凭开发区管委会证明文件,经海关核准,在合理数量内,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在开发区工作的外国和港澳台等地区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十三、凡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有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的外国人,因开发区业务需要在贵州省内停留不超过15天的,可临时在贵阳口岸办理入境签证手续;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在省内的停留期的,可按有关规定申办签证延期或加签手续。

  在开发区常驻的外国人和在开发区投资举办企业,参加开发建设工作的外国人及他们的随行眷属,贵州省有关部门根据其申请签发前往贵州省的多次入境签证。

  三十四、开发区内投资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同时享有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享受的优惠待遇。

  三十五、本试行办法由贵州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税收筹划思路

本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案例分析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税收筹划思路,供读者参考。   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对应纳税额的影响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方法,可以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不同的抵免方法,对应纳税额的影响是不同的。根据税法,只有符合条件的股息所得,才可以间接抵免,不符合条件的声标首雨构组府演点股息所得、利息、租金、经营所来自得等其他所得,只能直接抵免。因此,本文以股息为例,分析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对应纳税额的影响。   假定境内A公司持有境外B公司20%的股份,B公美国SSN司2011年适用所得税率是30%,应纳税所得是则士真投养路联面2000元,缴纳所得税600皇日占盾愿棉饭元,税后利润1400元。分配股息1000元,其中分配给A故短它古公司200元,扣缴预提所得成仅础课坐次脱丰围税20元,A公司净股息收入180元。B公司所纳600元税额中,与分给A公司200元股息对应的部分是:600×200÷1400=85.71(元)。   为简化计算,期民你马帮并假定A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会护助职存植款刘杀,境外股息所得只能一层间接抵免,股息所得也没有需要对应调整的应扣除费用。只计算境外所得应补缴的税款。   股息所得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应补税额对比表见表格一。 抵免方法 境外股息所得额 境外所得在境外负担的所得税 抵免限额 应补税额 直接抵免 180+20=200 20 200*25%=50 30 间接抵免 180+20+85.71=285.71 20+85来意想类.71=105.71 285.71*25%=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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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股息所得如果直接抵免,需要补缴所得税。如果品地已念全别微航探石间接抵免,在享受一层间接抵免的情况下,不用补缴所得税。   与直接抵免的股校考脱检司息所得是净股息所得加上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相比,可以间接抵免的股息所得,还要加上股息所得间接负担的所得税。可以抵免的所得税的增加额(假定是X),要远远大于应缴纳极制海就斗序源酒拉里的所得税的增加额(X×25%)。这导致股息所得直接抵免时需要补缴所得税妒衣胡张兴,间接抵免时就可能不用补缴或者少补所得税。因此,如果有来自境外的股息所得,应尽量享受间接抵免政策。   非股息所得的直接抵免变为股息所得的间接抵免   根据1号公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只能适用直接抵免。以利息收入为例,如果将只能适用直接抵免的利息所得,变为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股息所得,就可以多抵免一部分税款。那么如何实现这种转换呢?   第一步:将借位等之矛视营还联石款变成投资。   其聚毫达兰第二步:最后撤资后干王师花抗完急或转让股份,收回成本。   采取这种方式,需要比较苛刻的前提条件,如境外企业须处于减免税期,而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有饶让抵免的规定。   假定境内A公司需要给境外B公司贷款100万元,每年取得10万元利息,预提所得税税率是10%,每年可以净得9万元利息。为享受间接抵免待遇,A公司将100万元贷款变成对B公司的投资100万元,假定持股比例超过20%。B公司有能力每年向A公司支付股息10万元,扣缴预提所得税1万元。假定B公司适用税率20%,处于免税期,支付贷款利息时,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如果将A公司的贷款变为对B公司的投资,B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是110万元,免缴所得税22万元。假定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则与10万元股息对应的所得税是2万元。为简单计算,假定境外所得税抵免只有一层。通过下面的表格,可以看出利息所得与股息所得对最终应纳税额的不同影响。   境外利息所得与股息所得补税对比表见表格二。 所得方式 境外股息所得 境外所得在境外负担的所得税 境外所得补税额 利息 10 1 1.5 股息 10+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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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与贷款利息相等的股息后,A公司可以采取撤资或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   间接抵免的境外第一层企业尽量放在有税收饶让待遇的国家   税收协定中的饶让待遇,可以使国内企业充分享受境外的税收优惠。但是,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实行分国不分项,享受三层间接抵免待遇的股息所得,按第一层企业所在国进行归集计算。所以,第一层企业尽量放在有税收饶让抵免待遇的国家,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目前,与香港的安排,与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的协定,都有间接抵免的规定。   境外所得大小对最终应纳税额的影响   在境内外所得总额一定,境外所得已经缴纳的税额也一定的情况下,如果境外的所得额不同,则最终的应纳税额也会不等。这也为进行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境外所得在境外负担的所得税是一定的,如果是利息、租金等,境外负担的所得税就是被扣缴的预提税,如果是可以间接抵免的股息,就是被扣缴的预提税再加上间接负担的所得税。但是,根据1号公告的规定,在计算境外所得额时,纳税人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发生的一些共同支出,可以按照合理的比例,在境内外所得之间分摊扣除。共同支出指与取得境外所得有关,但未直接计入境外应纳税所得的成本费用支出,包括未直接计入境外所得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境外所得应分担的支出,可以按照资产比例、收入比例、工资支出比例、其他合理比例确定。不同的分摊比例,导致境外所得可能不同。由于支出是在境内外所得之间的分配,并不会因此影响总的应税所得,境外所得大了,境内所得就小,反之亦然。因此,在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一定的情况下,境外所得大小不同,可能影响最终应纳税额的大小。   如果境外的所得税大于抵免限额,境外所得越大,境内所得就越小。在境外所得税高于抵免限额的情况下,即使境外所得增大,也不需补缴税款,但由于境内所得变小,最终的应纳税额越小。所以,在计算境外所得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境外所得分摊比例的具体方式。下面举例说明。   假定境内A公司持有境外B公司40%的股权,2011年,B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30%,税后利润70万元全部分配,分给A公司股息28万元,股息协定税率10%,扣缴预提所得税2.8万元。A公司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可以分配给与取得B公司股息所得有关的费用分别是10万元和15万元,相应的境内所得分别是100万元和105万元。下面比较分配10万元和15万元时,对A企业应纳税额的影响,间接抵免只算一层(见表格三)。 分摊额 境内所得 境外股息所得 境外所得在境外负担的所得税 境外所得境内应纳税额 境外所得额抵免限额 实际应纳税额 节省税额 10 100 28+30*40%-10=30 2.8+12=14.8 30*25%=7.5 7.5 25 1.25 15 105 28+30*40%-15=25 2.8+12=14.8 25*25%=6.25 6.25 26.25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境外所得境外应负担的所得额超过抵免限额时,在计算境外所得时,采取让境外收入少负担成本费用的方式,可以减少境内所得,以增加境外所得及抵免限额,从而减少最终的所得税额。   如果境外所得负担的税额小于抵免限额,调整境内外所得就可能没有意义,因为境外所得需要补税,作为境内所得需要纳税。下面举例说明。   假定境内A公司持有境外B公司40%的股权,B公司应纳税所得100万元,适用税率10%,税后利润90万元全部分配,分给A公司36万元,扣缴预提所得税36×5%=1.8(万元),境外股息协定税率是5%。A公司可以分配给与取得股息收入有关的费用,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是10万元或15万元,相应的境内所得是100万元或105万元。下面比较分配10万元或15万元时,对A公司最终应纳税所得的影响(见表格四)。 分摊额 境内所得 境外股息所得 境外所得在境外负担的所得税 境外所得境内应纳税额 境外所得应补税额 实际应纳税额 10 100 36+10*40%-10=30 1.8+10*40%=5.8 30*25%=7.5 1.7 100*25%+1.7=26.7 15 105 36+10*40%-15=25 5.8 25*25%=6.25 0.45 105*25%+0.45=26.7
上面的例子说明,如果境外所得需要补税,境内外收入共同负担的成本费用,采用不同的境内外分配方式,就可能没有实际意义。 [责任编辑:编辑组]

贵州有那些省级开发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就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这三个省级开发区的主要宗旨是:以军工企业为依托,加强军民结合,加快改美国SSN革开放,开展外引内联,行放错及虽谓微教加大投资强度,推进科技进步,重点培植对全省经济发展带动性大、竞争性强的汽车、电子等后续支柱产业的成长。同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的要求,把开发区率先建成货基斯后属难集酒发低城市现代化小区。

  二、开甚货免前造起春尔发区鼓励香港、澳门、地区及国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省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星听教乙溶统称投资者)到开发延学护区投资,开发、建设各项经济技术和社会事业,并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贫困地区按照“本地注册、异地办厂、利益返还”原则到开发区举办企业加念弱,除享受开发区的优惠待遇外,还可按合同规定,分回产值、税收、利润、劳动指标等。

  三、投资者可以投资兴子另张似合求实总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王因错案征即放临样而背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合企业和私营企业。

  四、开发区内以开办技术先进的工业项目为主,同时相应发展第三产业。

  五、鼓励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通讯、道路以及其他绿效山子诉岩注取经谁次基础设施。

  六、开发区内不得开办下列生产项目:

  (一)技术落后的;

  (二)严重污染环针互凯多境而无切实治理措施的;

  (三)产品属于我国政田行众冷去乐转息府禁止的。

  七、省人民政府成立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各开发区的工作研银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改攻议短甲声吃说朝势委。

  八、贵阳加席富触统守数、遵义、安顺三市分别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精干、高效、权威的原则组建,除地方同志外必须有军工基地负责同志参加。省人民赶北委烧因哥短政府赋予三个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以省辖市管理权限。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省、地指导下,组织开发区的各项开发和实行统一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也可挂上开发总公司牌子,以法人资格进行招商开发。

  九、各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实行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医阳误样项施田批保,制定开发区内行政管理法规;

  (二)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审核、批准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四)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有关收费标准;

  (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

  (六)协调、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裁决这些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争议;

  (七)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正当权益;

  (八)举办开发区各项公益事业;

  (九)对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监督;

  (十)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在开发区办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开发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可能简化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十一、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在开发区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开户,办理有关外汇事宜。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保险,应向开发区内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十二、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开发区内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企业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查账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十三、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应按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管理机构申报理由,办理歇业手续。不再复业的,还应提出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签证的清算报告,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在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其资产可以转让,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汇出。

  十四、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计划,应报开发区管理机构备案。

  十五、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招聘中国国内和外国、港澳台等地区的职员和工人。

  十六、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依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自行确定职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以及奖励和津贴制度。

  十七、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证职员和工人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工作。

  十八、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国国内职员和工人,实行社会保险,并接受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监督。

  十九、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活动。

  二十、开发区管理机构按规划统一征拨土地,向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使用场地,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出让金收费办法,根据不同土地等级、不同行业和用途,给予不同优惠。具体办法由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制定,报贵州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参与开发区成片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可一次性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最长为7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续约。成片土地开发企业按合同规定,投资兴建开发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形成工业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后,可按开发区规划自办或招商引进工业等各类项目。对已开发的土地有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为合资、合作的联营条件。对于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可以边开发边招商。

  二十一、在开发区开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事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依率征税、超出沿海特区优惠政策部分全额返还的办法。实际入库,企业所得税按15%。其中:

  从事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第1年至第5年免收,第6年至第10年减半收取。

  从事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收,第3年至第5年减半收。其中被省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6年至第8年继续减半收。

  从事生产性行业的企业,在按照规定减免期满后,凡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可以只收取10%的所得税。

  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企业,投资额超过200万美元或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收,第2年和第3年减半收。

  开发区内企业新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经开发区管理机构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自销售之日起,1至3年内全部返还产品税和增值税。

  二十二、原在开发区内的烟、酒、汽车等企业,按原定办法上交税利,如与外商、外地企业合资,合资部分可享受开发区优惠政策。

  二十三、境外投资者从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可以从企业的外汇账户自由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国内投资者从开发区内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自由汇往国内其他地区。汇往其他地区的利润,从获利年度起10年内不再补缴所得税。

  二十四、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经批准,可予以更多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二十五、开发区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持有25%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都有进出口权,其他企业经批准可以有进出口权,进口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货物,出口企业的产品。

  允许有进出口权的省内外外贸企业在开发区内建立进出口公司,负责代理开发区内无进出口权企业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六、开发区内“三资”企业和经特许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物料,以及办公设备物品,都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开发区内企业专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因特殊情况不能外销,经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海关核实补征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后,才能内销。

  二十七、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外,免征关税和工业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其内销产品和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征或者免征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二十八、开发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用于开发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再投资,为期5年以上,经核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税款;如投资用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则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满5年撤出,应当缴纳已退税款。

  二十九、开发区内企业的产品,属于境外投资者提供先进工艺、技术、设备生产的,国内紧缺需要大量进口的,质量明显高于国内水平的,经有关部门批准,都可以替代进口或者扩大内销比例。

  三十、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经批准,可以缩短折旧期限,但必须从资产投入使用年度起逐年提列折旧费。

  三十一、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十二、在开发区内工作的外国和港澳台等地区的人员,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凭开发区管委会证明文件,经海关核准,在合理数量内,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在开发区工作的外国和港澳台等地区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十三、凡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有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的外国人,因开发区业务需要在贵州省内停留不超过15天的,可临时在贵阳口岸办理入境签证手续;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在省内的停留期的,可按有关规定申办签证延期或加签手续。

  在开发区常驻的外国人和在开发区投资举办企业,参加开发建设工作的外国人及他们的随行眷属,贵州省有关部门根据其申请签发前往贵州省的多次入境签证。

  三十四、开发区内投资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同时享有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享受的优惠待遇。

  三十五、本试行办法由贵州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香港交完特许权使用费后回国内是否还要补交税款- 非居民企业常设机构如何纳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