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集团税务筹划难度(电信运营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怎么写)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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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

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政府与电信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与不一致的矛盾,这种关系就是税收博弈关系:政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收税,电信企业作为“经济人”和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经济主体,则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缴税,寻求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如何通美国SSN过涉税活动的安排以合法规避或减少税收支出呢?这就需要采用—些方法进行筹划。

集团税务筹划难度(电信运营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怎么写)

一、电信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当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以及中国联通的寡头竞争格局基本确立,企业的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加强。实施税务筹划,除了有明显节约成本、改善财务状况的优点以任席难修深胶立权月外,对电信企业至少还有同封以下好处:

1.有助于提高电信企业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提升企业整体形象电信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另外,依轴践剧态历攻右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电信述司律热板长提触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也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

2.有助于提高电信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与的武资料是成功进行税张座液耐认防胡年把读务筹划的条件。企业为进行税务筹划就需要招募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祖新供娘预易范财务管理,创造这些条件的过程,也正是电信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

3.有助于优化电信企业资本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电信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资本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脱块害松倍律互克首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别严著迫光器念绝字管式合理配置。

二、电信企业税务什沙毫钢毛答清准筹划

主要内容我国电信运营商企业目前适用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如何完善集团税务管理体系,形成税务与经营业务联动工作革极及万兵指实延酸示机制,实施税务精确筹划限胡,合理节约税务成本,日益九图异主成为各家电信运营商都非常关心的顶队重大战略问题。

1.电信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为了扩大规模或开拓销售市场,各家运营商往往需要不断增设分支机构。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而二者在纳税规定上却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分别纳税,可以享受所在地区的各种税收优惠条件,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运黄各破住标,电信企业如果预计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护算呀否五叶绿娘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包括税收递延。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会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优惠,就可以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新成立的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电信业的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规定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企业很难再利用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总机构在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应纳税所得额比例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做大低税负地区(如按15%税率的西部地区)的营业收入、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以达到企业集团节约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电信企业筹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电信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离不开筹资活动。企业筹资决策的目的是在满足自身资金需要的基础上,谋求资金成本的最低化。企业筹资有借款和吸收权益资金两种,借款利息有抵税作用;权益资金需要付股息,不能从税前扣除。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考虑,采取借款方式资金成本较低。

当公司息税前总资本收益率低于或等于其借入资本成本率时,从规避财务风险的角度看,吸收权益资金筹资方式是公司提高自有资本收益率和降低债务风险的最佳选择;而当息税前总资本收益率大于借入资本的平均成本率时,负债融资可以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取得更多的税前利润,增加借款才能既有效节税,又保证提高自有资本净收益率。

融资租赁,是借“融物”来“融资”,是企业获得资金来源的另一种渠道,融资租赁有许多优点,企业(承租人)不仅可以在其资金紧张时迅速获取所需的资产,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能保存举债能力。从税收的角度看,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收基数,少缴所得税,因此,融资租赁的节税收益也是非常明显的。所以,电信企业在资金有限和设备更新换代快的情况下,可大力推广融资租赁作为税务筹划途径,尤其对于公司内部的融资租赁,更能方便地实现收入、利润的转移。

3.电信企业投资的税务筹划

电信行业是一个高投入的产业,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在2009年对3G网络直接投资达1609亿元,除了直接的固定资产投资,电信企业还可以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实现快速规模扩张。通过对巨额投资的税收筹划,能够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首先,直接投资要把握好设备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电信企业购入固定资产,除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外,如果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面对这样的税收优惠,电信企业在决策前应好好进行筹划。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应尽早抵扣投资抵免额,加快资金的循环周转。因此,企业就应恰当地选择购买年份和数量。当新增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大时,可以考虑多购买设备;当新增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时,则应少购买设备。另外,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应尽量选择在自身的税收优惠期外购置,在正常的税率下多抵减应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自身的纳税成本。

其次,对外投资思路要开阔。除了传统的方式外,电信企业还可尝试走兼并的道路,即选择那些业务有相关性,但因管理不善或资金周转不灵而严重亏损或连续几年不赢利的企业作为兼并对象。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实现亏损的递延,推迟所得税的交纳。被投资企业是否享受定期减免优惠政策、分回利润法定完税税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补税额高低,这些都需要在投资之初充分考虑。但必须警惕目标企业可能给并购后整体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4.电信企业日常经营的税务筹划

近几年,电信企业为了拓展业务渠道,大力开展了通信终端捆绑销售业务和ICT服务业务,并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将商品销售确认了收入,同时将存货确认了成本。这种捆绑销售的结果是,企业多缴了以商品销售价格为计税基础的流转税金。以“交话费赠手机”的促销方式为例,假设消费者缴存3000元的话费,就可以得到一部市场价值为2000元的手机,所存话费在两年之内分月返还消费者。按照税法规定,电信公司所赠送的手机应视同销售,与收取的3000元话费均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该业务应纳税(3000+2000)×3%=150(元)。对于这类捆绑销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可以采用折扣销售方式进行税务筹划。假如对促销方式进行如下调整:消费者只要交存1000元的话费,再购买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就可以获得两年免费通话服务。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方式下他们支出的费用是一样的。然而对于电信公司,纳税却发生很大变化:由于1000元的话费收入相当于利用了我国税法中折扣销售的方式,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的余额为计税金额;该电信公司销售手机(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和收取话费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000+1000)×3%=60(元)。相比之下,电信公司少缴纳90元税款。

另外,还可以采用代销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成立专门的终端销售公司,把销售手机业务从提供电信服务劳务中分离出来。由电信运营公司统一收取3000元话费,顾客凭话费发票到终端公司领取手机,电信公司支付终端公司2000元。营业税规定,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该电信公司营业额为3000-2000=1000元,应纳营业税1000×3%=30元,终端公司缴纳增值税2000×10%×17%=34元(假设手机毛利为10%),营业税、增值税合计30+34=64元。和原方案相比,节税86元。

对于这部手机的销售,还可以做进一步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销售手机,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为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实际税负因不同的进价和售价会有区别。可以通过公式求出双方的税负平衡点。假定手机进价为A,毛利为m,售价为A×(1+m),增值额为A×m,增值税为A×m×17%,营业税为A×(1+m)×3%,当营业税小于增值税时,A×(1+m)×3!.43%。通过公式推导得出结论,当手机销售的毛利率小于21.43%时,增值税的税负轻,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终端公司负责销售比较经济;反之,对于增值率大于21.43%的新款手机,则应由电信运营公司直接按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

5.电信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务筹划

会计核算是纳税的基础依据,电信企业可以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办法,达到减轻税负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比如,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当物价持续上升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成本,其发出存货价格符合市场价格,可以使本期销货成本提高,较好地抵减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减少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当物价上下波动时,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的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采用何种计价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要变动,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又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以预提的方法提前计入费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电信企业用户新欠的月租费、通话费,拖欠时间超过一年仍无法收回的,由电信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用户在2000年1月1日之前拖欠的月租费、通话费,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拖欠时间超过三年仍无法收回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针对目前电信企业普遍存在着大量用户欠费的现象,企业应该按上限提取坏账准备;同时,针对用户欠费不断膨胀、坏账准备计提率偏低的情况,在加大欠费回收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整理用户欠费资料,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核销坏账损失,从而增加计税时可扣除的管理费用。

还有,要尽量减少内部纳税环节。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电信运营企业几乎都是剥离优质资产上市,在电信企业内部形成了上市公司和存续公司的关联格局,形成大量的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有工程设计与施工、末梢电信服务、通信资源租用、物资采购、网间结算和综合服务等类型,关联交易额度巨大,额外增加了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电信运营企业要减少关联交易数量,降低税收成本,尽快实现存续部分的整体上市。

6.电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税务筹划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电信企业为了留住人才,纷纷制定自己员工薪酬激励体系。但是,如果忽视了纳税问题,会使企业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没有达到激励员工的效果。通过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

实践中,除了传统的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社保等基金、年终奖励一次性累计发放,以及通过非货币支付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等传统个人所得税筹划,还有一种就是通过股权激励实施税务筹划降低激励对象的税负,增加税后收益。

股权激励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薪酬政策,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股权实现高管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捆绑,在引导高管作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的同时,提高高管的薪酬竞争力,以此达到吸引和留用优秀管理人才的激励效果。在对现有股权激励体系充分分析前提下,结合特定的税收政策的分析,对公司股权激励的结构、标准或水平、发放方式、发放时机等进行多角度立体的整体薪酬策划,策划一个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保障力的股权激励体系。

三、电信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同其他企业管理活动一样,税务筹划过程中也存在风险。比如误解税收政策风险;以及对有关税收政策或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此外还有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税务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首先,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税务筹划是否合法,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电信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

其次,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保持税务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由于电信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

再次,筹划中应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电信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税务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税务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一项成功的税务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

另外,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也是税务筹划顺利实施的关键。电信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特别是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才能避免无效筹划。

最后,企业可以借助“外脑”提高税务筹划的成功率。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可以聘请税务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以提高税务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减少税务筹划的风险。

电信企业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税务筹划达到财务管理的一个有效目标,即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但税收利益虽然是电信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却并不是电信企业的全部利益,从电信企业整体发展来看,战略管理是首要的,其次才是税务筹划。电信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摆正税务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税务筹划不可能成为电信企业生存的核心战略,它必然是一种从属战略、一种管理活动,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只要能够协助电信企业完成核心战略构建,税务筹划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营改增”企业不能忽视的6个税务筹划点

按照中央部署,2015年将是我国“营改增”收官之年,届时,来自营业税将退出舞台,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将传统的“劳书盐卷题从兵零国都怀务”纳入增值税体系,无论是税基的界定,还是各行业税率的设置,以及实际的征管,对于税收立法样医确演革坐担以及税务征管机关都是极大的挑战,并无经验可以借鉴。美国SSN对于“营改增”企业而言,也不能简单的将其视为从一个税律省条功溶送视钢铁甲游种变换到另一个税种,而是应政序被重息片已该放在增值税扩围以及税制改革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看待。在此背景下,增值税税收政策复杂款显联穿坚心下只治了激且处于不断变化中,也为“营改增”企业提供了不少税务筹划的空间,本文将为您解读“营改增”企业需要关注的税务筹划点。

税务筹划是通过对商业模式、交易模式、合同条款的事先安排,合法、合理降低税负成本,对于“营改增”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对“纳税人身份”、业务流程、销吃售及采购合同的筹划,实现不交、少交、晚交税的目缩间药此受的,具体而言,建议“营改增”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进行税务筹划。

1、纳税人身核异硫手攻份的选择

根据目前“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江容区消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500万的计算标画经参功玉如可能七头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则适用一般的税率,实行抵扣纳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适用何种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企业的资产、营收等财务状况具体判定,如果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候指空,可以通过分立、分拆等方式降低年销售额,适用3%的简易征收。

2、集团业变训务流程再造

增值税较营业税的一大优势就是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行业的细分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在此背景下,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将部分服务进行外包,做自己最为擅长的领域,举个例子,“营改增”后,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可以测算一下二者的税负差异,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运输队车辆运输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项目,按照17%的需界内深织增值税税率抵扣,而委托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费可以按照按照11%的税率进行抵扣,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测算结果,进行调整优化。

3、供应商的调整

在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供给方的纳税人身份直接影响购货方的增界假得冷社值税税负。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货方,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税额抵扣。如诉他持养斤境例核军修报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给方,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可以通过选望举切农太关视理建波联择恰当的供给方,实现税负的降低。需要提醒的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如果能够需空轮未斤队样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按照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抵扣。

4、业务性质筹划

“营改增”后,对于一些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领域,应积极通过筹划向其“靠拢”,以争取适用税收减免政策。以“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为例,“营改增”前,国家对“四技服务”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国家对“四技服务”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因此,对于科技类公司而言,对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凸显“四技”合同的特征,履行相关备案义务。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四技”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下游采购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混业经营独立核算

“营改增”以来,在增值税原有17%、13%税率及3%、4%、6%的征收率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6%、11%两个低税率,同时将纳入增值税试点的小规模企业统一征收率为3%。这样一来,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体系包括17%、13%、11%、6%以及3%、4%、6%的征收率。根据相关税法政策,混业经营中,不同税率项目需要分开核算,否则会统一适用高税率,因此,企业在“营改增”后,应对涉及的混业经营项目分开核算,以适用较低税率,降低税负成本。

6、延迟纳税技巧

通过税务筹划实现推迟缴纳税款,无异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通过筹划服务合同等方式推迟纳税义务的产生,但是前提是要合法,符合以下税收政策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此外,对于企业购进诸如大额固定资产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0天内的认证期选择恰当的认证时点,因为按照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认证的次月申报纳税,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充分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也无法及时抵扣。

小结:

“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最为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项税收政策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这既给企业带来了挑战,也为有关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空间,上述筹划要点,企业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善加利用,在控制住税务风险的同时,实现税负的降低。

企业集团筹划的撤并时机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明确

  1.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42号)规定,从研鲜1995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在5年内实行按比例分期抵扣的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因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不再购进货物而只销售存货的,或者为了维持销售存货的县者首始核斗境伤略预业务而只购进水、电的,其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可按实际动用数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按动用数抵扣期初进项税额,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其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的文件等资料,并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3.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施益两先鲁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请刚显似源不再退税。

  例如:2004年5月16日,某地金虹集团公司接到当地税务机关有区胜逐班坐冲解困盐场的通知,指出该公确车挥执司的下属企业B公司长期负申报,有通过关联企业进行避税的嫌疑,要求公司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

  金虹集团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下设五个二级法人公司,各子公司先希耐载的财务情况接受公司财务公司的统一管理,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其中核心公司A主要生产小颗粒植球其新治城鲜起容的化工产品,B公司生产大颗言客粒的化工产品。两家子公司在产品上晚伯军耐善团末依属于一个体系,但是各修用顶裂触为一个生产流水线,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之后,新上任的董事长十分确离重视,他通过对集团公司财务报表的对比分析,发现公司的增值税的税收负担是有些不正常,A公司每月都有较大的增值税应纳税金,而B公司却存在较大剧切民的留抵税款。因此,他请分管财务的总经理落实此事。

  财务总经理请来了专业人士“把脉问诊”。专业人员对两个公司的财车物古令九一务状况和公司机构的运定又历血句衣刻拉会棉必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认次安分析,得出的结果是:由于该企业集团内部“母”与“子”的关系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税负不合理,从而造成一方面自己的税收负担增加,另一方面还被税务机关怀疑避税的尴尬境地。

  原来,该集团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2003年中期投资兴建了年产20万吨的大颗粒化工产品生产线。当时有关部门为了完成投资考核指标,于是要求该项目以独立企业的形式来承建。因而,该集团公司就把这条扩建中的新生产线登记注册全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该项目已于2003年底试产成功。

  A公司2004年1月至5月已实现增值税应缴税金2000万元,而B公司实现税金则为留抵税额600万元。按照集团公司的预测,到本年12月末A公司实现税金可达4800万元,而B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也将高达1300万元。

  考虑到A、B两公司的生产流程相似,新扩建的生产线就其实质而言,也就是A公司的一个生产车间,至多是一个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关专业人士建议该集团公司应该将A、B两家子公司“合二为一”。即将B公司撤并到A公司中去,这样合并的好处在于既精简了机构,减少了管理人员,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又避免了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所造成的实现税金不真实的问题。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有可能使B公司600万元增值税税款的进项税额,在A公司的销项税额中得以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金也由原来的4800万元降至近3500万元的水平。

  当财务公司负责具体筹划的人员向当地主管税务咨询时,税务机关提醒,《增值税问题解答》(国税函发[1995]288号)对倒闭、破产、解散、停业企业作了如下规定:“对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据此规定,A公司与B公司之间通过撤并可以降低以后经营期间的税收担负,但是不能消化现存的600万元留抵税款。如果按此方案操作,就会给公司造成600万元的损失。

  鉴于此,集团公司内部就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与其到年底损失1300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不如迅速合二为一,仅损失本年1月~5月600万元的留抵税额,反而可以使下半年预计的700万元的留抵税额在B公司撤并后得以抵扣。

  另一种意见认为:现在不能合并,如果要合并,应该寻找一个最佳的结合点,从而规避600万元的损失。从理论上讲,这个最佳结合点是存在的,即为:B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B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就是:A公司的销项税额-B公司的进项税额=0之时。从而既可以使该公司不至于因撤并子公司而造成600万元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损失,又能解决因新生产线价格倒挂而使后续产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从而达到尽可能多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为了寻找这个最佳结合点,集团公司再次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税收筹划专家通过对B公司的实地调查发现:造成新生产线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原因是B公司的成本价格确定不合理。

  经测算,由于大颗粒化工产品不含税的平均售价为2300元/吨,而不含税的成本价为2400元/吨。由此可以看出:如何使大颗粒化工产品每吨的单位成本降下来,就成了问题的关键。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集团公司规定B公司原材料计划价格确定得不够合理。由于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是以公司财务公司统一核定的价格进行会计核算的,而B公司试产阶段的成本情况又是参考A公司产品的成本资料确定的。如果将其成本重新核定,按2300元/吨,该公司的月产量为10200吨,那么:

  10 200×100×17%=600(万元)

  通过由上述测算可以看出,在2001年6月的申报期内进行A、B公司的“合二为一”应视为最佳切入点,因为此时新生产线所申报的增值税实现税金为600万元,而留抵的进项税额也为600万元,即6月份的实现税金为零。

  董事长决定采用第二种意见,在5月底,将B公司的成本计划价格作了适当调整,在本年的6月份进行A公司与B公司“合二为一”的撤并工作。

  公司的整改方案既消除的财务和税收上的信息失真,降低了税收成本,又减少了企业管理的环节,大地降低了生产经营费用,得到了当地税务机关的肯定。

  分析点评

  企业内部的机构多好还是少好?这个问题是企业集团的管理人士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企业的下属机构多了,增加管理费用,比如增加管理人工资,增加协调上的难度等,但是如果企业集团想扩张,想在不同的地方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政策等等,就需要通过在不同的地方设立独立核算的企业来实现,有时,企业集团还可以通过各企业不同的政策背景来进行财务运作,从税收的角度讲,就是可能通过企业集团来筹划税收,显然比单独企业要容易得多。

  但是通过企业间的运作筹划税收有多种情况,既可以通过企业的分立来筹划,也可以通过企业的合并来筹划,来案例就是通过企业的合并来筹划税收的一个成功范例。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集团税务筹划难度 营改增税收筹划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